最近一段时间,不管你是什么年龄、职业,只要会上网,应该都看过这个议题。
12个大字的话题言简意赅,再用两个符号圈起来,一句话,配上提建议的孙伟委员的照片的新闻火速上了头条,并且“一人激起千人骂”。
大家骂她的理由很充分:剑指单身女性,其心可诛。
首先,女性选择冻卵与否,从来都应该是自己的事儿,起码不该被除自己以外的人禁止。
其次,在众多的女性选择冻卵背后,也不是说自己想冻就冻了,还有更多的东西要考虑,一禁了之的话,你让她们怎么办。
再有,为什么提议“禁止女性冻卵”,而不是提议“禁止男性冻精啊”?双标!
甚至有人为此在线质问孙伟:女性是生育机器吗?你说禁止就禁止了?你也是女人,为什么不会站在女性角度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面对“禁止女性冻卵”这一话题,除去人身攻击的成分,从人权、社会、伦理等各个方面着手,看下来简直让人无法反驳。
因为就#建议禁止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来说,观感真的太差了。
禁止、单身、女性、冷冻卵子,每个词单拎出来都足够打一场三天三夜辩论赛的,更别提闹得沸沸扬扬的“女性冠名权”现在还没争出个高下。
何况还是在如此正式的情况下提出,作为一个将来很有可能通过、落地、实现的提议,怎么看都觉得草率。
看起来就很厌女、很剥夺,根本没有站在广大女性角度思考问题。
而就在此时,另外一则相关提议也进入到了大家的视线,让问题更加白热化。
委员彭静律师提出: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一个提议是“建议禁止”,一个提议是“建议赋予”。
要是只看这几个字,无疑,肯定是后者的呼声更高一些。
因为这本身就是女性生育自由的权利,没啥可说的,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儿,于是大家骂孙伟骂的更狠了。
不过,两条针对同一件事,但立场完全不同的新闻,倒也不必急着下结论,有句话说得好,凡事都有两面,在张嘴骂人之前,不如先了解一下两个提案人。
先说“建议禁止单身女性冻卵”的孙伟。
孙伟的本职工作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的主任医师,她给出的提议理由是这样的——
首先,冻卵很可能会推迟生育。
而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为24-29岁,35岁以上高龄妇女生育,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以及出生缺陷的风险将会显著增加,可能影响女性和子代健康。
其次,和冷冻精子相比,冻卵相关技术和机构还不成熟,很多机构甚至连行医资格证都没有。
“在冻卵技术成熟之前,如果贸然放开禁令,大家都去冷冻卵子,就可能造成资源浪费,或催生买卖卵子行为,甚至衍生代孕等违法行为。”
在网上随便一搜,也能找到很多被骗卖卵的女性丧失生育能力的新闻。
孙伟表示,在她之前所遇到的病患中,遇到的早年选择冻卵花了几百万,到头来还是后悔或者失败,为此痛苦不堪的人也不在少数。
所以,她作为一名生殖科医生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再说提出“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的彭静。
她的职业,是一名律师。
今年她提交的是《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议,也有以下几个原因。
1、按照相关规定,单身女性不可以“冻卵”,而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以申请保存精液。
2、不开放冻卵的话,一些单身女性可能冒险选择“地下”机构或者到境外手术,加大了非法行医风险。
3、很多女性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错过最佳生育年龄,如果剥夺她们利用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的权利,很可能会使其丧失生育机会。
当然,这样的提议,与她的职业关系也同样有迹可循。
2019年12月,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引发的一般人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案子的起因,是某医院拒绝为31岁单身的徐女士提供“冻卵”服务,这让徐女士觉得很难理解。
在徐女士看来,或许会有人认为单身生育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但有没有权利养育孩子,应该由女性自己来衡量、评估和决定。
综合以上种种,彭静作为一名律师,考虑到现有的法律条件,建议适时启动相关法律制度修改,改变现有法律制度层级较低的问题。
两方提议各有各的考虑,但就硬伤看来,无疑前者更多。
因为禁止的B面,往往意味着对“女性子宫自由”的剥夺。
在适婚年纪就一定要生孩子吗?婚姻是生育的前提吗?生育对女性身体也会有伤害,也能禁止吗?
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
她们不愿将就,也不愿到了一定年纪在身边人的催促下,随随便便找条件凑合、年龄相当的人匆忙组成一个家庭,接着像完成任务一样,生孩子,养孩子。
这才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了不婚或单身,选择冷冻卵子,给自己的未来多一种可能。
藏在这种现象之后的,是总体就业形势不断恶化、职场对育龄女性越来越不友好、社会对受教育女性的期待日见苛刻、消费主义甚嚣尘上等众多深刻复杂的社会问题,只靠禁止二字解决不了。
如今舆论的沸腾,与其说只是为了冻卵,不如说是为了女性自己身体的选择权。
或者说,也是单身女性针对“单身”二字在争取对如何生活的选择权。
所以,你完全可以鼓励适龄生育,提倡遵照医嘱。
“不建议只是单纯想借助冷冻卵子手术人为推迟生育年龄的女性冷冻卵子。”
但“禁止只是单纯想借助冷冻卵子手术人为推迟生育年龄的女性冷冻卵子”,那就不太好了。
女性自己的身体,不管怎样都该由女性自己决定。
说到这,如果有人对“适龄生育”“不建议”这几个词比较敏感,也别急着炸毛。
让我们再回到总是夹在权利、自由等问题中被忽略掉的争议中心——“冻卵”。
什么是冻卵?
冷冻卵子技术,其实就是一项辅助生殖技术,简单理解:就是取出卵子,放入零下190度以下的液氮中储存,以备后用。
那么问题来了,卵子要怎么取呢?
我们都知道,正常情况下,女性每个月会由一侧的卵巢产生一个卵,一生约排出400个卵子,最多也不过500个卵子。
如果想要取卵,则需要人为服用或注射激素,用超过生理剂量的促排卵激素,促使体内产生比自然生理状态下更多的卵子。
一般为了提高未来的生育成功率,在冻卵时一般都会建议冷冻20个以上的卵子。
这个过程中,因为过高的雌激素问题,可能引发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导致腹水、胸水、腹痛、心肺功能异常,严重的可能终身不育,甚至死亡。
过了适龄年纪的女性在生育时所面临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比如阿娇,她也选择了冻卵,并且曾因为冻卵时的激素失调胖了9公斤甚至一度无法靠运动健身来减肥。
还有许多单身女性选择冻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颗保险的后悔药。
说保险,是很多人都看过了相关消息,有验证:现在的技术可以将卵子的复苏成功率提高到90%以上。
是不是觉得还挺高、挺万无一失的?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步骤。
假如取卵20个,理想状态下,成熟卵大约80~90%,冷冻复苏率大约存活60~70%,受精率大约70%,养成3天的胚胎又有一定的损耗,从3天养到5天,养成率50%,再经过PGS筛查…
以美国生殖医学会中的一份有关冻卵指南中给出的官方数据来看,单个冷冻卵子从复苏到成功怀孕,成功率可能仅有2%—12%,而费用则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甚至还会有缺德的冻卵机构可能会忽悠女性,给你冻上十几颗卵子,你高高兴兴把钱交了,完全不告诉你成功率有多低。
等到几十年后解冻卵子,结果一个孩子都怀不上了?不好意思,后果自负。
所以与其说这是后悔药,不如说是一张昂贵的彩票。
诚然,在健康和后悔药中,很多人依旧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后者。
但不可否认,健康、权利、法律、伦理、生育、经济、科技、社会、女权…从来都不是非A即B的选择题,背后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只讲权利,不想其他。
总之,还是那句话:本来就存在争议的问题,就事论事就好,不需要偏激。
你可以不建议,但不能禁止;你也可以不同意,但不能一言不合就人身攻击。
这里也包括那些张嘴“田园女权”,闭嘴“支持代孕的母狗”的人。
毕竟,你没见前头被人破口大骂“不配当代表”的孙伟还提议了将儿童罕见病用药纳入医保,也没见因“女权”二字被骂惨的彭静多年来做了多少为女性发声的事儿…
单身女性选择冻卵意味着什么?其背后的法律基础与文化限制为何?会面临哪些社会的挑战?如果开放冻卵,会将我们导向怎样的未来?配套法律法规如何完善?以及我们要为此改变什么?
在一触即发的性别对立骂战背后,这些,或许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